首页 > 取费标准>安徽|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皖价服函[2012]249号
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效期的函》(建标函〔2012〕1316号)悉。经研究,同意继续执行我局《关于重新制定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226号),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
安徽省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下载
上传标准
相关计算器推荐
首页
计算器
一键计算
标准
我的
只有先登录,才能签到哦!
登陆 积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