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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黔价费[2008]4号
省质监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主体、对象、范围、标准 (一)收费主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二)收费对象: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检验费,由安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三)收费范围,包括涉及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经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 (四)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减免规定 (一)上级部门下达的 特种设备检测任务 ,受收受检单位(用户)的检验费。 (二)不按国家规定的检验规程何 技术标准检验的 ,以及不出具检验检测项目报告书的,不得向受检单位(用户)收取检验费。 (三)对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实行减半收费。 三、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特种设备的有关规程、规定、规则、标准进行检验,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四、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的 ,接受检项目收费标准的 50%收取复检费。定期检验检测必须按规定检测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检测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 规定 需要进行必要的无损、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分析、金相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检测等项检验检测时,应当严格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 规定进行上述专项检验检测,可以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另行收取检验检测费。对于一台设备能够运用一种专项检验检测手段完成检验检测的 ,不得再增加其它专项检验检测手段重复进行检验检测收取费用。 五、检验检测人员外出检验、其交通费、旅差费按省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向受检单位收取,如检验出车,按照出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检验检测人员按与受检单位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由于受检单位的原因,不能开展检验工作,其误工费由受检单位负担。 检验检测人员凡再井下、地下、高空、高温、辐射以及进入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工作场所检验时,可以从检验费中提取不超过10%的费用 给予检验人员补贴,用于支付检验安全责任风险。 六、新增检验检测项目的收费,由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成本提出收费标准申请,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定后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备案。经省物价局审核同意,并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才能收费。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非质监部门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对外检验检测收费,经省物价局审核同意,可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七、接到此文,各收费单位请到同级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照本知道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缩短检验周期、少检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其它任何费用,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 监督检查。 八、各收费单位应做亮证收费,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电话12358等内容再醒目位置挂牌公示。不按规定亮证收费、进行收费公示和使用票据,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 九、本通知收费标准施行两年,再施行期间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你局请在2009年12月1日前施行情况报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0日起执行。原《关于公布<贵州省起重机械、避雷装置安全技术资格认可、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工厂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劳动条件分级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劳护字「1993」1号)和《关于公布<贵州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审查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劳局字「1994」81号)同时废止。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1〕96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在《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4号) 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10%.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下调10%后的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下调10%后的标准
一、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
锅炉蒸发量(吨/时)
收费标准(元/台)
D≤1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1.26%
1﹤D≤4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1.08%
D>4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0.9%
注:1、D为锅炉蒸发量(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也按蒸发量折算)
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二)压力容器
产品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一类压力容器
按产品销售价0.9%
每台至少54元
二类压力容器
按产品销售价1.08%
每台至少90元
三类压力容器
按产品销售价1.26%
每台至少135元
汽(火)车槽车
按产品销售价1.35%
注:
1、容器类别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察规程》规定分类。一、二、三类压力容器产品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 1.3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 2.7%收取
4、不绣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35%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1.8-2.7%收取;其中:
(1)工程总造价再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2.7%收取,且不低于900元
(2工程总造价再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25%收取
(3)工程总造价再300万元以上,按1.8%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2.7%和3.6%。
(四)气瓶
气瓶类别
收费标准(元/只)
焊接、无缝气钢瓶
按产品销售价0.72%
液化石油气钢瓶
按产品销售价0.54%
溶解乙炔气钢瓶
按产品销售价0.63%
注:各类钢瓶、实行批量性监督检验时,按该产品总数量销售价计收。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收费项目
整装炉
安装工程费的3.6%
修理改造工程费的 3.6%
散装锅炉
安装工程费的2.7%
修理改造工程费的3.6%
注:安装(含修理改造)工程费为安装合同确定的总费用(含材料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锅炉定期检验
项目
(元/台)
内外部检验
360
1﹤D≤2
540
2﹤D≤4
720
4﹤D≤10
1350
10﹤D≤20
1800
20﹤D≤400
1800+90(D-20)
D>400
1800+180(D-20)
注: 1、D为锅炉蒸发量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不检验的50%
b、锅炉水处理检验收费标准CO2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元/项)
总价(元/项)
硬度
18
270
低压(工业)锅炉检验
甲基橙碱度
锅内结垢情况
≤2T/H
90
≤6.5T/H
135
>6.5T/H
酚酞碱度
锅内腐蚀情况
≤6.5 T/H
总碱度
(低压)工业锅炉水处理系统检查
相对碱度
27
2T/H
≤4T/H
PH值(250C)
180
溶解固形物
72
除氧器系统检查
悬浮固形体
≤20 T/H ≤2.45MPa
≤35 T/H >2.45MPa
≤75 T/H >2.45MPa
氯根
≤130 T/H >2.45MPa
>130 T/H >2.45MPa
540+5×D(D为蒸发量)
亚硫酸根
电站锅炉检验
余氯
225
锅内结
垢情况
≤35 T/H
总氯
≤75 T/H
钙离子
86
≤130 T/H
900
镁离子
>130 T/H
1620
铁离子
108
430
铜离子
钠离子
二氧化硅
磷酸根
水处理系统检查
(元/套)
溶解氧
电导率
1440
浊度
63
耗氧量
联氨
36
电站锅炉化验设备、操作、管理等检查
总碳酸盐(以CO计算)
含油量
备注:锅炉锅外水处理及除氧器系统安装验收按水处理系统设备和除氧器系统设备总造价的2.7%收取:锅内水处理系统安装验收按每台180元收取
饱和蒸汽含水率
水垢定性分析
水垢全分析
溶解固形物与氯根比值
树脂测定(项)
(二)在用压力容器
容积(米3)
耐压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强度校核
修理改造
V≤1
按内外部检验收费标准的50%收取
1<V≤5
216
5<V≤10
288
V>10
288+11(V-10)
注:1、表中为检验一类压力容器时检验收费标准,V表示容积。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单人舱
双人舱
小型
中型
大型
2700
630
1890
2160
B、电源输入端与舱体之间绝缘检验270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08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9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7.2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5.4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 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用。
(四)在用气瓶
抽残清洗
内外焚烧
蒸汽吹扫
耐压试验
气密试验
除锈油漆
测厚每点
抽真空
瓶阀酸洗等
填料
附
件
静电喷塑
检验标记
2
3
1
5
附件含阀芯、阀杆、密封垫、生料带等
7
23
4
焊接钢瓶(40立升)
无缝钢瓶
注:1、上表各项费用,不包括无损深伤等费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加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焊接钢瓶为:>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100%。
(五)在用火车、汽车罐车检验收费标准
内外部检验(元/m3)
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及其他附件检验(元/只)
耐压试验(元/m3)
气密性试验(元/m3)
抽残液(元/m3)
蒸汽吹扫(元/m3)
除锈打磨(元/m3)
充氮置换(元/m3)
喷漆刷字(元/m3)
06
汽车罐车
火车罐车
注:1、表中各项收费中,不包括壁厚测定,罐体清洗、无损探伤、化学分析、气体检测、金相分析、安全阀校验等费用。
2、罐车拆装费另收。
3、表中各项标准中不足1m3或1㎡按1m3或1㎡计算。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电梯定期检验、验收检验收费标准(元/台)
序号
电梯层(站)数
<5层站
5~9层站
10层站
>10层站
施工升降机
405
450
450+45[(n-10)/2]
货梯
540+45(n-10)
客梯
630+45(n-10)
防爆电梯
720+72(n-10)
汽车电梯
6
简易升降机
>5层站 450
450+45(n-10)
扶梯
450(提升高4.5米、角度≤35度、速度0.5米/秒)
8
自动人行道
450(大于10米,每增加1米加收14元)
9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10
电站提滑模装置
720(大于50吨,每增加10吨加收90元)
11
升降作业平台
12
擦窗机
委托
13
限速器
注:1、n指电梯层(站)数。
2、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电梯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加收50%。
(二)、电梯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按电梯工程总造价的0.9%收取。
(三)、起重机定期检验、验收检验收费标准
1、塔式、门座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起重力矩M
(吨·米)
M40
40≤M60
40≤M<80
M≥80
注:1、高度超过36米,每增加10米,检验收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加收18%。
2、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加收50%。
2、桥式、悬挂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起重量Q(吨)
Q≤10
15<Q≤30
30<Q≤50
单梁收费标准
306
414
468
双梁收费标准
4140
522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如下标准收费:
1、抓斗起重机按上述标准加收50%。
2、露天作业起重机按上述标准加收10%。
3、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起重机按上述标准加收20%。
4、架桥机按上述标准加收100%。
5、电动葫芦按上述标准50%收取。
6、大于50吨,每增加10吨加收54元。
7、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加收50%。
3、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定期检验
起重量Q
(吨)
Q≤5
5<Q≤10
10<Q≤30
注:1、大于50吨,每增加10吨加收90元。
4、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定期检验
10<Q≤20
20<Q≤30
2、大修、改选的验收按上述标准加收50%。
5、轻小型起重设备定期检查
轻小型起重设备按每台225元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加收50%。
6、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
停车设备按每个车位45元收取,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加收50%。
(四)、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起重机监督检验按起重机工程总造价的0.9%收取。
(五)、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1、大型厂内机动车辆(总质量<4500kg含:小型汽车、小型翻斗车、小型电瓶车、三轮车、二轮车等,每台90元。
2、大型厂内机动车辆(总产量≥4500kg)含:大型汽车、装载机、大型翻斗车、履带式专用机械、筑路专用机械、拖拉机、有轨机车等,每台180元。
大修、改造验收按上述标准加收50%。
(六)、游艺游乐设施定期检验、验收检验标准
等级
A
B
C
收费标准(台/元)
1080
注:1、游艺游乐设施的等级划分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分级执行。
2、新装、大修、改造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加收50%。
(七)游艺游乐设施监督收费标准
游艺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按游艺游乐设施设施工程总造价的0.9%收取。
五、无损检测收费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元)
超声波探伤
焊缝
米
27元/米
1、表中为材料(钢板)厚度
2、现场进行无损探伤加收100%
3、检测高度超过3米时,按现场费加收30%;检测高度超过地在7米时,按现场费加收50%
4、超声波探伤计费不足270元,按270元收费
5、射线拍片不足10张,按10张片计收
6、磁粉探伤与着色探伤计费不足270元按270元计收
7、内窥镜收费不足450元,按出机台班450元计收
焊口
个
72元
钢板
平方米
36元
X射线探伤
300×80㎜
δ≤25㎜时36元/张
40>25>㎜时45元/张
40≥δ>60㎜时72元/张
δ≥60㎜时90元张
磁粉探伤
18元/M
45元
45元/㎡
着色探伤
27元/M
超声波测厚
点
3元/点
裂纹深度测定
9元/点
内窥镜检查
进线≤3米为180元
进线≤6米为360元
接地电阻测试
63元
六、安全阀校验收费
(一)冷态校验
公称通径
(㎜)
标准(元/只)
公称压力
DN<32
32≤DN<50
50≤DN<50
DN≥80
PN≤1.0(Mpa)
117
注:1、安全阀校验内容为校验、定压、铅封。
2、安全阀公称压力每增加1.0Mpa校验加收9元
3、进口安全阀校验费加收50%
4、对无法修复或报废的安全阀收50%的校验费
5、杠杆式安全阀批单杠费用,双杠加倍
6、安全阀卸清洗检查费按安全阀校验费50%收取
(二)、在线(现场)校验
公称通径(㎜)
158
293
注:1、校验介质为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加收基本金额50%
2、校验温度120~450时加收的30%,大于450时加收的50%
3、校验压力为2~10Mpa时加收的50%,大于10Mpa时加收的100%
4、安全阀离地面高度2~10米时加收的10%,以后每增加10米按收费标准加收10%
5、无工作平台加收基本金额的20%;应急校验时加收基本金额的100%。
七、理化检验收费
项目目
机械性能试验(元/件)
化学成分分析(元)
光谱分析(元/点)
硬度(元/每个数据)
金相分析(元/项)
宏观金相(元/项)
收
费
标
准
拉伸
弯曲
冲击
压扁
低碳钢
合金钢
常温9
45
每个
元素18
元素
元素20
除C、S
P、Si、
Mn五个
元素按每个36
钢组织63
14
б
0.2为27
时效27
渗碳层54
低温72
晶粒81
注:1、试件加工费另计
2、表中所列为试验室收费,现场测试除金相分析加收2倍外,其余加收50%
3、采用里氏硬度测量硬度时,另加收出机费180元。
八、应力测试收费标准
应力片(元/项)
应力花(元/项)
纸基
胶基
22
注:1、在高温、水下及其他特殊条件下,进行应力测试时,加收50%
2、出机费45元/次。
九、检验出车费
时区用车每次往返
郊区用车每次往返
出县、市城100公里内
108元
往返里程超过100公里
1.1元/公里
检验车现场停驶费(每天)
指当天往返不回来
注:1、车辆通行费据实收取,
2、当成品油价格调整等因素导致出车成本增加,检验单位提出调整标准报省物价局备案,经省物价局审核并办理收费许可证后可按审核标准收费。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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